車型款式

0當緊急事故發生,將以最快的速度提供服務!身為顧客的您可以一天24小時、全年365天享受安心服務,完全無後顧之憂!當顧客的車輛進廠維修超過24小時,即提供品質優良之同等級代步車輛(本服務依合約內容規定提供),無間斷貼心服務讓您免除無車可用的困擾,亦使得公務行程能持續進行。

Toyota-ALTIS

Toyota-ALTIS
5人座小客車
1800 c.c.
95無鉛汽油
含行車記錄器
同級車款:Hyundai Elantra

個人長租介紹

〈一〉以下保險除強制汽車責任險以外,其餘須另外付費(任意第三人責任險、乙式丙式車損險…等)。

〈二〉若發生任何意外事故、失竊或其它肇事等事件時,請立即通知警察機關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和本公司聯絡,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,並無法享租賃契約書保險理賠保障。
 
保險內容皆依租車合約內容為主。
 
〈一〉強制汽車責任險:交通意外受害者,每人最高給付200萬,每人體傷最高給付20萬。
〈二〉乙式車體損失險:車輛車損時,除酗酒、不明車損及違約行為外,承租人最高僅需負擔 30,000元自負額。
〈三〉乘客責任保險:每一人傷害最高為300萬元,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最高1,200萬元。
〈四〉第三人責任保險: 每一人體傷或死亡最高300萬元、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最高3000萬元、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最高20萬元
〈五〉汽車竊盜損失保險:承租人僅需最高負擔車輛現值10%之自負額。
〈六〉駕駛人傷害保險:最高給付300萬元。
 
上述保險不包含因自然災害(如洪水、颱風、地震等)、酗酒及不明碰撞所造成之損傷以及車內設備遺失或損傷之賠償責任。 

訂車/取消租車須知

〈一〉以下保險除強制汽車責任險以外,其餘須另外付費(任意第三人責任險、乙式丙式車損險…等)。

〈二〉若發生任何意外事故、失竊或其它肇事等事件時,請立即通知警察機關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和本公司聯絡,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,並無法享租賃契約書保險理賠保障。

保險內容皆依租車合約內容為主。

〈一〉強制汽車責任險:交通意外受害者,每人最高給付200萬,每人體傷最高給付20萬。
〈二〉乙式車體損失險:車輛車損時,除酗酒、不明車損及違約行為外,承租人最高僅需負擔 30,000元自負額。
〈三〉乘客責任保險:每一人傷害最高為300萬元,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最高1,200萬元。
〈四〉第三人責任保險: 每一人體傷或死亡最高300萬元、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最高3000萬元、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最高20萬元
〈五〉汽車竊盜損失保險:承租人僅需最高負擔車輛現值10%之自負額。
〈六〉駕駛人傷害保險:最高給付300萬元。

上述保險不包含因自然災害(如洪水、颱風、地震等)、酗酒及不明碰撞所造成之損傷以及車內設備遺失或損傷之賠償責任。 

租車須知

承租資格
 
〈一〉本國人年滿20歲(含)以上,並具備有效合格之駕照一年、身分證(持駕照未滿一年者,本公司將保有是否租借之權利) ,且須持有合法有之信用卡。
〈二〉外國人須具備合格之國際駕照,護照及信用卡。
〈三〉年滿18歲並持有駕照的未成年人(未滿20歲),須簽署未成年人租車同意書,並完成簽章手續方能租車。
〈四〉出租車輛皆含稅,為保障您信用卡交易安全,刷卡人與承租人應為同一人。
〈五〉承租人取車時請攜帶身分證正本、駕照與交易之信用卡。
 
承租權益
 
〈一〉門市營業時間為10:00~18:00,請於營業時間內至門市/櫃台現場辦理取/還車手續。
〈二〉租車一天以24小時計算,請依約訂時間內交還車輛,逾時每小時費用為日租金定價十分之一計收,逾時六小時 (含)以上以一租車日計價。
〈三〉週一至週六提供取還車服務;週日僅提供還車服務,不提供取車服務。
〈四〉假日定義:週五至週日、國定假日及其前1日、連續假日及其前1日。平日定義:週一至週四。
〈五〉客車每日限駛里程為400公里,超出部份:從每公里加收3元。
〈六〉租金不包含汽油燃料費,承租人請依實際使用狀況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滿,還車時需以交車時給付的油量等量還車。
〈七〉承租人如未事前告知本公司,而逾時達1小時未取車者,視同放棄,本公司保有更改轉租他人之權利。
〈八〉臨時變更出、還車地點及時間須取得本公司同意以利車輛調度作業。
〈九〉承租人如欲延期者,請於取車時間三日前通知本公司,本公司將訂金予以保留30日(自取車日起算),超過30日後及春節期間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退款及延期之服務。
〈十〉承租人逾時未還車或續租時,未還車前雙方權利義務仍以租賃契約書約定為準。
〈十一〉租用車輛請小心駕駛、停放,如有毀損或失竊時仍需負擔修復期間租金及營業損失。
〈十二〉為保護您的權益,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或失竊時,請保持現場,並立即報警處理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並和本公司聯絡,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,並無法享有租賃契約書保險理賠保障。
〈十三〉本公司向承租人所取得之相關個人資料及租賃內容,皆由中華民國現行法令保護其個人隱私權,本公司不得逕行對外公布。
〈十四〉各項費用或條件本公司保留異動之權力,如有異動調整時,本公司不另行通知;本公司保有最終是否租借之權利。
〈十五〉其他未盡事項以小客車租賃契約書為主。

匯款資訊

銀行:合作金庫 北台中分行 (銀行代號:006)
帳號:1601-717-821456
戶名:匯眾租賃有限公司

〈一〉匯款完成後,請保留單據並來電告知帳號後五碼確認匯款訂單,方算完成預約訂車手續。

〈二〉使用本公司訂車系統訂車者,需同意支付所訂車價之訂金(訂金為總金額之1/2),並請承租人自訂車日起,三日內完成訂金付款手續,以保留訂車之車款與價格權利。

〈三〉為保障您信用卡交易的安全,本公司規範訂車人應與辦理承租人資料相符,並須於辦理租車手續時,提供相同身份證及駕照。

〈四〉報價不含5%發票稅,如需開立發票須自行負擔稅金(均附收據)。

〈五〉信用卡刷卡需另付5%刷卡手續費及5%發票稅。